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602号之一,将被执行人张伟名下房产(证号:20170005792)及储藏室(证号:20170005791过户至买受裴靖彩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70005792)及储藏室(证号:20170005791)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