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娟作为监护人代为处置未成年人余景宸单独所有位于玉兰花园小区(101-10)房产一套【权证号:豫2021濮阳市不动产权第34337号】,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1年09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电话: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