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902执恢512号,将被执行人赵华名下房产(证号:20200018380)房屋过户至申请人田振军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200018380)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