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902执恢139号之一,将被执行人田元祥名下房产(证号:2015-14938)房屋过户至买受人田海涛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14938)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