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902执1867号,将被执行人巩永鸣名下房产河南省濮阳市011街道007街坊建业桂园003栋1单元1601房屋过户至买受人蔡以连名下(证号:20190035822),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90035822)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