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0902执4682号,将被执行人魏素美名下房产(证号:20230045201号)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商天宇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230045201号)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