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02执3725号之一,将被执行人于秀平名下房产(证号:20180011365)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霍贞贞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80011365)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