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华法执字第1910号,将被执行人李双军名下房产(证号:2011-08303)房屋过户至申请人曹晶博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830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