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902执4002号,将被执行人赵峰月、张敏名下房产(证号:2016-18449)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黄瑞峰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18449)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