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0902执恢339号,将被执行人李献平名下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01街道003街中厦城(049-19)0002幢2单元04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2014-01260)房产过户至买受人肖如义名下,原不动产权证号:2014-01260,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