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科技新村支行(义务人:孙延芳)因保管不善,将20180045612号他项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