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902执1495号,将被执行人王朝辉名下不动产(证号:20180002036)产权更正至许春华名下,原不动产权证(证号:20180002036)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