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异议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濮阳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335512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文留镇文留村村委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文留镇文留村 | 410928102201JB00097W00000000 | 7558.9 | 商业 |
公告单位:濮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