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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曰,清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韩村镇苏二庄村村委会使用村集体土地的批复》(清政文〔2021〕47号),批准韩村镇苏二庄村村委会使用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方式与濮阳佳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联营建设加油站,使用土地位于苏二庄村东、省道 302 线北侧,用地面积 0.2084公顷(3.13亩),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工矿用地),使用期限二十年。

濮阳佳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对濮阳佳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土地登记发证事项予以公告。对土地登记发证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申请,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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