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洪江继承刘春印不动产的公告
关于刘洪江继承刘春印生前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06街道004街坊泰和花园(137-18)0029幢3单元0101房产一套及-106储藏室一间(房产证号:2010-10044),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3年07月0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