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902执3784号,将被执行人王丙(炳)振名下房产(证号:2000-03234)房屋过户至申请人王姬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0-03234)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