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麻亚伟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流拍获得被执行人宋任伟所有的位于河南省清丰县春晖路西侧房产所有权及宗地(房产证号2011-3-0958),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豫0902执恢910号之一裁定结果,将涉及房屋所有权转移至麻亚伟名下。因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