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河南清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流拍获得被执行人清丰县天鹅家俱厂所有的位于河南省清丰县城关镇黄河路中段路南房产及宗地(房产证号AC13G1000162、土地证号:清国用(2010)第002号),依据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豫执恢211号裁定结果,将涉及房屋所有权转移至河南清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因原房屋、土地所有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