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因保管不善,将1994-0023号土地证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濮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