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902执恢134号,将被执行人张向阳、高丽娟名下房产(证号:2013-09282)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郑爱霞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09282)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