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393号之一,将被执行人王庆收名下房产(证号:2009-05922)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陈硕硕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5922)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