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02执恢1000号,将被执行人韩建勇、高继红名下房产(证号:2015-18259)房屋过户至买受人王超芳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18259)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