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370号,将被执行人陈栋霞名下房产(证号:2010-15185)房屋过户至买受胡利兵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15185)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