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双双、李亮亮因保管不善,将2016-1463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梁双双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