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923执恢328号,将被执行人杨媛媛名下房产(证号:20170010327)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郝敬波名下,原不动产权证(证号:20170010327)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