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房地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龙城新居小区 20240027045号 2024002703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濮阳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单位:濮阳县不动产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