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执恢44号之二,将被执行人李伟名下房产(证号:2010-06677)房屋过户至买受人于水秀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06677)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