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922执125号之十二,将被执行人李晓名下房产(证号:2004-07882)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张谦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4-07882)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