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公告
权利人李兵群名下房产,位于清丰县城关镇清华苑小区14号楼1单元201,原房产证号为:2009-3-0153。因保管不善而遗失,现声明作废。现李兵群提出补办新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补发条件。经研究,同意补发。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清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我们将予以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北8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93-721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