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产权人:孙传军、苏桂环)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2016-9338),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