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不动产登记申请缴费领证并联办理的
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压缩办理环节,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现将不动产登记申请、缴费、领证并联办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企业和群众申请线下办理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请前往"综合窗口",非涉税业务请前往"受理窗口"。不动产登记窗口实行"1人服务制",即企业和群众办事只需到1个窗口、只需向1人提交材料、最多跑1次。实行1次申请、当场办结。
2.受理完即缴费。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窗口人员受理后,转至后台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申请人无需移步至其他窗口,在原综合窗口或受理窗口缴纳登记费、税费等并领取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