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俊格继承刘家华不动产的公告

关于张俊格继承刘家华生前与张俊格共同所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10街道003街坊行政南小区(013-00)0060幢1单元0501房产一套(房产证号:2010-01055),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3040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