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杨晓宁下房产,位于昌乐花园13幢1单元2层西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乐房权证城B区字第2011-3685号房屋所有权面积123.1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因个人保管不善而遗失,现声明作废。现杨晓宁出补办新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补发条件。经研究,同意补发。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南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我们将予以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维军

联系电话:0393-6200615

 

 

南乐县房地产管理所         南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5日            202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