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濮阳市支队因保管不善,将20010062号土地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产权证书作废。

            

      公告单位: 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