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02执6011号之一,将被执行人郑金崇名下房产(证号:20200031575)房屋过户至买受刘梅英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200031575)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