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195号,将被执行人崔丽丽名下房产(证号:20180031053)房屋过户至买受人王红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8003105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