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志强继承毕殿云、张传合生前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01街道006街坊苏北新村(073)0001幢0104房产一套(房产证号:21-01332),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211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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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