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718号之一,将被执行人任艳红名下房产(证号:2014-16701)房屋过户至买受王树钊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16701)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