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海元继承王群英生前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115街道001街坊林海花园(303-03)0039幢3单元0402房产一套及-102仓储一间(房产证号:20220077024、20220077026),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2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