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马长军的房屋所有证书(权证号:PY-房权证濮县房油字第B12-10-00040号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