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申请人:王琛,身份证号码 41092820030326001X
被继承人:王洪栋,身份证号码,410928197505104213
申请人王琛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于2021年7月27日向濮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王洪栋于2020年7月2日因车祸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濮阳市市辖区京开大道南段路西阳光金城045-06-009-1-1-01。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王琛,身份证号码 41092820030326001X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五、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具结人签名(盖章):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