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濮国用(2013)第000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 河南龙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