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晓翰继承刘彦春不动产的公告

关于刘晓翰继承刘彦春生前与马晓辉共同所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103街道002街坊恒悦珑湾(521-01)0007幢1单元0802房产一套(不动产证号:20210027764),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43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