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4948,将被执行人李洪峰名下房产(证号:20170011466,20170008133)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70011466,2017000813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