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0928执1654-2号,将被执行人张会云、孙中伟、苳素莲继承孙自向名下遗产范围内的房产(证号:20170009620)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朱永庆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70009620)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