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0926执756号之三,将被执行人朱玉婵名下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08街道002街坊华府山水(112-12)0003幢1单元1207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20200001770)房产过户至张志军名下,原不动产权证号:20200001770,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