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作废声明
濮阳市肉联厂保管不善,将位于濮阳县解放路路西 铁丘路路南,土地面积:8358.60平方米,濮县国用(1999)84号土地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有异议者,自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濮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规定为其补发证书。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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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