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902执恢303号,将被执行人赵小霞名下房产(证号:2007-03749)房屋过户至买受刘培华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03749)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