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谷明远(410922198501245410)张慧慧(410922198509113826)名下房产,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关镇清丰亿洲乐活城市广场B3#3层商铺205铺,不动产证A15G0801003号。因保管不善而遗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补发条件。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联系清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异议,我们将予以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北8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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