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河南省濮阳市国家税务局的国有土地证书(国有土地证书号为:2003004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备注:机关团体用地、出让用途。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